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55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5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0月1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556號原告 張哲維 被告 李艶文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765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梁智賢
法官陳靚蓉
法官郭玉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高壽君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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