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233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12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偽造文書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1233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國文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7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俞秀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馨尹中華民國10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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