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00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8月2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冷明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8月27日
書記官朱克文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94年訴字第10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訴字第100號原告丙○○訴訟代理人甲○○被告乙○○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94年8月27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冷明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8月27日
書記官朱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