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5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訴字第3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1月30日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356號原告 黃長興 訴訟代理人 葉榮棠 律師被告 陳俊良 被告 王瀅茹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珈文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
書記官林可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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