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沙簡字第444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薇茜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1年度
偵字第1592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王薇茜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
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王薇茜明知其並無拍賣貨品之庫存,亦無向交易買家收取款
項後購買貨物出貨之真意,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民
國100年5月3日,利用其向奇摩拍賣網站申請之賣家姓名為
「 蔡惠如 」之帳號「Z0000000000」,透過電腦設備連線上
網,在奇摩拍賣網站上佯稱販售「幫寶適」紙尿布之訊息,
適有 葉曉君 於100年5月11日,在澎湖縣馬公市之辦公室,連
線上網瀏覽上開訊息後,因而陷於錯誤,以新臺幣(下同)
1580元,下標購買幫寶適紙尿布4包,嗣與王薇茜所留之門
號0000000000號聯繫後,並於同日下午5時28分許,轉帳匯
款1580元至王薇茜所申請開立之臺中沙鹿郵局帳戶(帳號:
000-00000000000000號)。嗣葉曉君匯款後,遲未收到購買
之貨品,經葉曉君多次與王薇茜聯繫,均未收到貨品,亦未
獲得退款,自此始知受騙。案經葉曉君告訴臺灣澎湖地方法
院檢察署呈請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令轉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王薇茜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
訴人葉曉君於警詢中之指述情節相符,此外並有中華郵政We
bATM轉帳明細、YAHOO奇摩拍賣得標頁面及評價頁面、香港
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00年9月8日雅虎資訊
(一00)字第03206號函暨會員基本資料、IP登入紀錄、000
0000000號門號遠傳資料查詢單、IP/ASN查詢、遠傳IP(118
.231.105.234)查詢單、被告所有臺中沙鹿郵局帳戶之開戶
資料及交易明細等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
相符,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之犯行堪以認定。
三、核被告王薇茜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
爰審酌被告僅為一己私利,利用網路拍賣平台刊登商品資訊
,行詐欺取財之實,嚴重干擾社會正常交易及人與人之互信
基礎,並造成告訴人葉曉君受有財物損失,實值非難;另被
告雖於犯後坦承一切犯行,惟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之一切
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刑法第339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
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
(須附繕本),經本庭向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提起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
法官陳翌欣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
書記官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