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8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868號公訴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鄭進財選任辯護人陳魁元律師(法扶)上列被告因殺人未遂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告訴人具狀請求撤回告訴,認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方錦源
法官都韻荃法官詹尚晃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4月14日
書記官許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