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54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2月15日

裁判案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54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樓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6年2月15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林淑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賴良杰中華民國9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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