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9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997號原告 葉璟陞 被告 葉浚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士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書記官尤朝松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9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9月26日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997號原告 葉璟陞 被告 葉浚雄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士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2年9月26日
書記官尤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