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判字第36號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1月23日
裁判案由:商標評定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106年度判字第36號上訴人英商佛羅倫斯流行(喬西)有限公司代表人安娜貝拉‧ 范侖鐵諾 (AnnabellaValentino)訴訟代理人 楊敏玲 律師被上訴人經濟部代表人 李世光
參加人義大利商‧法倫提諾公司代表人艾特妮拉‧ 安德瑞黎 (AntonellaAndrioli)訴訟代理人 蔡瑞森 律師
陳長文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商標評定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智慧財產法院104年度行商訴字第26號行政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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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最高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官劉鑫楨
法官胡方新法官程怡怡法官張國勳法官汪漢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
書記官莊子誼關鍵詞:MarioValentino
GiovanniValentino著名商標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