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10207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4月23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支付命令108年度司促字第10207號債權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錦瑭 債務人 馮駿 言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伍拾萬玖仟壹佰叁拾陸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㈠債務人於民國92年12月9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360,000元
其中(1)330,000元(2)30,000元(最高透支額度160,000元),約定於(1)民國99年12月9日(2)民國95年12月8日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一)8.88(二)16.88計付,延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逾六個月之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並立有消費性貸款約定書可證。
㈡詎料前開借款並未依約還款,現欠本金新臺幣(1)262,251
元(2)106,767元,收息至(1)98年3月26日(2)95年8月16日,餘欠本息屢經催討仍未清償。依約定書第8條約定債務人不依約清償本金或利息者,借款視為全部到期,爰此債務人等已喪失期限利益,自應給付如前開請求標的之借款本息。
㈢債務人於民國93年8月23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3)80,000
元(4)90,000元,約定於民國98年8月24日清償,利息按年利率百分之(3)15(4)12.88計付,延遲還本或付息時,除仍按上開利率計息外,其逾期在六個月(含)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十,逾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逾六個月之部份,按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並立有消費性貸款約定書可證。
㈣詎料前開借款並未依約還款,現欠本金新臺幣(3)66,279
元(4)73,839元,收息至(3)95年3月20日(4)95年4月11日,餘欠本息屢經催討仍未清償。依約定書第8條約定債務人不依約清償本金或利息者,借款視為全部到期,爰此債務人等已喪失期限利益,自應給付如前開請求標的之借款本息。
㈤本件係請求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並有附呈之借款約定書
影本可證,為求簡速,特依民事訴訟法第五0八條之規定,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釋明文件:消費性貸款約定書等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羅欣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收到支付命令後,請即時核對內容,如有錯誤應速依法聲請更正裁定或補充裁定。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不必另行聲請。
中華民國108年4月23日
書記官陳麗卿附表108年度司促字第10207號利息: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利息起算日│利息截止日│利息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 馮駿言 │自民國98年3│至清償日止│年息8.88%│││262251││月27日起│││││元│││││├──┼───┼─────┼──────┼──────┼───────┤│002│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5年8│至清償日止│年息16.88%│││106767││月17日起│││││元│││││├──┼───┼─────┼──────┼──────┼───────┤│003│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5年3│至清償日止│年息15%│││66279││月21日起│││││元│││││├──┼───┼─────┼──────┼──────┼───────┤│004│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5年4│至清償日止│年息12.88%│││73839││月12日起│││││元│││││└──┴───┴─────┴──────┴──────┴───────┘違約金:
┌──┬───┬─────┬──────┬──────┬───────┐│本金│本金│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序號││││││├──┼───┼─────┼──────┼──────┼───────┤│001│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8年4│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262251││月28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2│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5年9│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106767││月18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3│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5年4│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66279││月22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004│新臺幣│馮駿言│自民國95年5│至清償日止│逾期在六個月以│││73839││月13日起││內者依上開利率│││元││││百分之十,逾期│││││││超過六個月部份│││││││依上開利率百分│││││││之二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