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侵上訴字第9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侵上訴字第9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06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侵上訴字第98號上訴人即被告 廖彥綸 選任辯護人 詹宗諺 律師
廖克明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妨害性自主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1066號,中華民國100年4月7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6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李英勇
法官白光華法官崔玲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馬佳瑩中華民國10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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