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4年度補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4年補字第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1月04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四年度補字第六號
聲請人信福營造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迪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聲請人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聲請事件應徵裁判新臺幣壹仟元,茲限聲請人於收受送達本裁定五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聲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四日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簡芳潔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四日~B書記官李春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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