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15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15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15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謝聖義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5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謝聖義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壹月。
理由受刑人謝聖義因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附表編號1至2部分,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編號3至7部分,曾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李秋娟法官黃仁松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玉惠中華民國101年1月31日受刑人謝聖義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5年4月│├────────┼──────────┼──────────┼──────────┤│犯罪日期│98年4月27日│98年4月29日│98年8月15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8年度毒偵字│南投地檢98年度毒偵字│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第626號│第626號│3920號│├─┬──────┼──────────┼──────────┼──────────┤│最│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98年度審訴字第473號│98年度審訴字第473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21號││實├──────┼──────────┼──────────┼──────────┤│審│判決日期│98年9月30日│98年9月30日│100年8月4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99年度上訴字第22號│99年度上訴字第22號│100年度台上字第5888││決││││號││├──────┼──────────┼──────────┼──────────┤││確定日期│99年1月18日│99年1月18日│100年10月28日│├─┴──────┼──────────┼──────────┼──────────┤│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南投地檢101年度執緝│││372號(已執畢)│372號(已執畢)│字第11號│└────────┴──────────┴──────────┴──────────┘┌────────┬──────────┬──────────┬──────────┐│編號│4│5│6│├────────┼──────────┼──────────┼──────────┤│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4月│有期徒刑15年4月│有期徒刑15年4月│├────────┼──────────┼──────────┼──────────┤│犯罪日期│98年8月17日│98年8月17日│98年8月18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第│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920號│3920號│3920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21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21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21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8月4日│100年8月4日│100年8月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5888│100年度台上字第5888│100年度台上字第5888││決││號│號│號││├──────┼──────────┼──────────┼──────────┤││確定日期│100年10月28日│100年10月28日│100年10月28日│├─┴──────┼──────────┼──────────┼──────────┤│備註│南投地檢101年度執緝│南投地檢101年度執緝│南投地檢101年度執緝│││字第11號│字第11號│字第11號│└────────┴──────────┴──────────┴──────────┘┌────────┬──────────┬──────────┬──────────┐│編號│7│││├────────┼──────────┼──────────┼──────────┤│罪名│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4月│││├────────┼──────────┼──────────┼──────────┤│犯罪日期│98年8月20日│││├────────┼──────────┼──────────┼──────────┤│偵查(自訴)機關│南投地檢99年度偵字第││││年度案號│3920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案號│100年度上訴字第921號││││實├──────┼──────────┼──────────┼──────────┤│審│判決日期│100年8月4日│││├─┼──────┼──────────┼──────────┼──────────┤│確│法院│最高法院││││定├──────┼──────────┼──────────┼──────────┤│判│案號│100年度台上字第5888││││決││號││││├──────┼──────────┼──────────┼──────────┤││確定日期│100年10月28日│││├─┴──────┼──────────┼──────────┼──────────┤│備註│南投地檢101年度執緝│││││字第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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