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票字第15989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15989號

聲請人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韋狄龍

代理人 楚曉雯 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沈慶京 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本裁定不得抗告。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聲請人威尼斯人澳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登記資料(法定代理人證明)。

中華民國114年7月31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林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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