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簡字第8號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簡字第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全民健康保險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02年度簡字第8號原告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法定代理人 黃三桂 訴訟代理人 林家祺 律師
潘則華 律師被告 溫武英 即溫婦產科診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全民健康保險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2年8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8月12日
行政訴訟庭法官張百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8月12日
書記官黃詩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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