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37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3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停止強制執行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370號抗告人 黃健治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事件,對於民國102年8月30日本院102年度聲字第370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納,逾期未繳納,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林麗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3日
書記官蔡玉嬌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