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婚字第2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履行同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婚字第二一五號
原告甲○○被告乙○○當事人間履行同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三日~B法官林三元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B書記官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婚字第21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9月13日
裁判案由:履行同居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婚字第二一五號
原告甲○○被告乙○○當事人間履行同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四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三日~B法官林三元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五日~B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