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金重訴字第94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金重訴字第94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6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3年度金重訴字第941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呈蔚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
刑事第十三庭法官楊欣怡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玲誼中華民國11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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