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司催字第7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催字第76號聲請人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崑泰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具狀敘明票據號碼DY0000000號之支票,是否已由發票人伸運工業有限公司完成發票行為(蓋章簽發)?中華民國110年2月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