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42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7月2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429號原告 黃奕評 被告 楊玉霖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本院113年度金訴緝字第1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林裕凱
法官陳力揚法官洪韻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7月29日
書記官蔡嘉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