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06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406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17日

裁判案由:返還資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406號原告財團法人屏東縣私立慈幼之家代表人 鄒德耀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張宗琦 律師被告屏東縣政府代表人 潘孟安 訴訟代理人 林夙慧 律師
陳宏哲 律師 林怡廷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返還資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10年2月17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李協明
法官廖建彥法官林韋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2月17日
書記官周良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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