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8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8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27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88號聲請人 尤現林裕發 之繼承人)
林元首 (林裕發之繼承人) 林元麗 (林裕發之繼承人) 林元露 (林裕發之繼承人)兼上四人訴訟代理人 林元冠 (林裕發之繼承人)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718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9年2月2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饒金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
書記官沈柏樺┌─────────────────────────────────────────────┐│股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8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中興電工股份有限公司│087-ND-0000000-0││1000││├──┼──────────────┼──────────────┼───┼────┼───┤│0002│中興電工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89││├──┼──────────────┼──────────────┼───┼────┼───┤│0003│中興電工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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