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80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80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18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802號聲請人 張秀珍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60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3年10月1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吳昀儒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
書記官魏宏銘┌──────────────────────────────────────────────┐│股票附表:103年度除字第80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01│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1000││├──┼───────────────┼──────────────┼───┼────┼───┤│0002│車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089-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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