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更一字第8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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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更一字第84號

上訴人國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即清算人 蕭嘉豪 律師

被上訴人 林寶珠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5月25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554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已於114年7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並指定於114年10月7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28日

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李媛媛

法官周珮琦

法官蔡子琪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7月29日

書記官馬佳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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