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10月12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155號原告 張詩妤 訴訟代理人 陳韶瑋 律師( 法扶 律師)被告佳橋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律蓁 被告 謝文禓
謝佳芸 共同訴訟代理人 路春鴻 律師複代理人 陳慶禎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
書記官楊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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