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司票字第80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司票字第8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31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強制執行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票字第807號聲請人 顏錫堂 相對人 陳秀英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於各如附表所示發票日簽發之本票叁拾壹紙,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31紙,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經聲請人向相對人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31紙,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等語。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條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另按票據上記載,除金額外,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但應於改寫處簽名,票據法第11條第3項定有明文。查本件附表編號2所示之本票原記載到期日為民國97年6月15日,經改寫為97年7月15日,但未於改寫處簽名,應視為未改寫,並以原記載之97年6月15日為到期日,惟此不影響本件請求之法定要件及金額、利息起算日等事項,故不另為部分駁回之諭知,併予說明。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5月31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四、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五、聲請人應於收受本票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本票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六、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七、本票裁定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聲請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華民國100年6月2日
書記官朱小萍┌──────────────────────────────────┐│附表:100年度司票字第807號│├──┬──────┬─────┬──────┬──────┬────┤│編號│發票日│票面金額│到期日│利息起算日│票據號碼││││(新台幣)││││├──┼──────┼─────┼──────┼──────┼────┤│001│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6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0│├──┼──────┼─────┼──────┼──────┼────┤│002│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6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1│├──┼──────┼─────┼──────┼──────┼────┤│003│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8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2│├──┼──────┼─────┼──────┼──────┼────┤│004│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9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3│├──┼──────┼─────┼──────┼──────┼────┤│005│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10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4│├──┼──────┼─────┼──────┼──────┼────┤│006│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11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5│├──┼──────┼─────┼──────┼──────┼────┤│007│96年10月20日│50,000元│97年12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6│├──┼──────┼─────┼──────┼──────┼────┤│008│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1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7│├──┼──────┼─────┼──────┼──────┼────┤│009│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2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8│├──┼──────┼─────┼──────┼──────┼────┤│010│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3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49│├──┼──────┼─────┼──────┼──────┼────┤│011│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4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441750│├──┼──────┼─────┼──────┼──────┼────┤│012│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5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27│├──┼──────┼─────┼──────┼──────┼────┤│013│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6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28│├──┼──────┼─────┼──────┼──────┼────┤│014│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7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29│├──┼──────┼─────┼──────┼──────┼────┤│015│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8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0│├──┼──────┼─────┼──────┼──────┼────┤│016│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9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1│├──┼──────┼─────┼──────┼──────┼────┤│017│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10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2│├──┼──────┼─────┼──────┼──────┼────┤│018│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11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3│├──┼──────┼─────┼──────┼──────┼────┤│019│96年10月20日│50,000元│98年12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4│├──┼──────┼─────┼──────┼──────┼────┤│020│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1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5│├──┼──────┼─────┼──────┼──────┼────┤│021│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2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6│├──┼──────┼─────┼──────┼──────┼────┤│022│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3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7│├──┼──────┼─────┼──────┼──────┼────┤│023│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4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8│├──┼──────┼─────┼──────┼──────┼────┤│024│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5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39│├──┼──────┼─────┼──────┼──────┼────┤│025│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6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0│├──┼──────┼─────┼──────┼──────┼────┤│026│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7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1│├──┼──────┼─────┼──────┼──────┼────┤│027│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8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2│├──┼──────┼─────┼──────┼──────┼────┤│028│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9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3│├──┼──────┼─────┼──────┼──────┼────┤│029│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10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4│├──┼──────┼─────┼──────┼──────┼────┤│030│96年10月20日│50,000元│99年11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5│├──┼──────┼─────┼──────┼──────┼────┤│031│96年10月20日│30,000元│99年12月15日│99年12月15日│CH18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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