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易字第10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15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易字第108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達明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9月15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陳威帆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詩雅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易字第108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15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易字第1082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葉達明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4年9月15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陳威帆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詩雅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