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附民字第115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1月15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3年度附民字第1158號原告 黃俊凱 被告 蘇家立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訴字第605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5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官李育仁
法官楊舒婷法官吳佩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書記官丁梅珍中華民國1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