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聲字第125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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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4年聲字第125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聲字第1257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芳民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聲字第49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芳民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肆月。
理由
一、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0條及第53條分別定有明文。
二、受刑人張芳民因犯竊盜20罪,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受刑人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後認其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並斟酌受刑人之犯罪情節,及附表編號1至18部分,前經本院以101年度上易字第1569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附表編號19、20部分,前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以101年度上易字第1569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本件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4月。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4月27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葉麗霞
法官劉興浪法官曾德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怡君中華民國104年4月27日附表:受刑人張芳民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4│├──────┼────────┼────────┼────────┼────────┤│罪名│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9月3日18│100年9月3日19時│100年9月10日18時│100年9月10日20時│││時至19時許│許│許│至21時許│├──────┼────────┼────────┼────────┼────────┤│偵查機關年度│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案號│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實││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審├────┼────────┼────────┼────────┼────────┤││判決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決││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確定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編號│5│6│7│8│├──────┼────────┼────────┼────────┼────────┤│罪名│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0年9月10日21時│100年9月11日18時│100年9月12日19時│100年9月23日18時│││許│許│許│許│├──────┼────────┼────────┼────────┼────────┤│偵查機關年度│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案號│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實││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審├────┼────────┼────────┼────────┼────────┤││判決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決││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確定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編號│9│10│11│12│├──────┼────────┼────────┼────────┼────────┤│罪名│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未遂│├──────┼────────┼────────┼────────┼────────┤│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年9月30日18時│100年10月9日18│100年10月9日19時│100年10月9日19時│││至19時許│時許│許(時間先於編│許(時間後於編號│││││號12)│11)│├──────┼────────┼────────┼────────┼────────┤│偵查機關年度│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案號│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實││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審├────┼────────┼────────┼────────┼────────┤││判決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決││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確定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編號│13│14│15│16│├──────┼────────┼────────┼────────┼────────┤│罪名│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5日21時│100年11月6日18時│100年11月6日18│100年11月26日18│││許│至19時許(時間│時至19時許(時│時至19時許││││先於編號15)│間後於編號14)││├──────┼────────┼────────┼────────┼────────┤│偵查機關年度│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案號│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實││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審├────┼────────┼────────┼────────┼────────┤││判決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決││1569號│1569號│1569號│1569號││├────┼────────┼────────┼────────┼────────┤││確定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編號│17│18│19│20│├──────┼────────┼────────┼────────┼────────┤│罪名│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加重竊盜│├──────┼────────┼────────┼────────┼────────┤│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1年2月│├──────┼────────┼────────┼────────┼────────┤│犯罪日期│100年12月4日18│100年12月31日19│100年9月4日18│100年9月17日19│││時至19時許│時許│時51分許│時許│├──────┼────────┼────────┼────────┼────────┤│偵查機關年度│臺北地檢署101年│臺北地檢署101年│士林地檢署101年│士林地檢署101年││案號│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155號等│度偵字第3102號│度偵字第3102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後├────┼────────┼────────┼────────┼────────┤│事│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審易字第│101年度審易字第││實││1569號│1569號│866號│866號││審├────┼────────┼────────┼────────┼────────┤││判決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5月28日│101年5月28日│├─┼────┼────────┼────────┼────────┼────────┤│確│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定├────┼────────┼────────┼────────┼────────┤│判│案號│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上易字第│101年度審易字第│101年度審易字第││決││1569號│1569號│866號│866號││├────┼────────┼────────┼────────┼────────┤││確定日期│101年10月11日│101年10月11日│101年8月1日│10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