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除字第125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25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4月30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25號聲請人 陳素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4年4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號碼、股數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如附表所示股票號碼、股數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452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103年9月23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理由
一、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452號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103年9月23日刊登新聞紙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104年3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王參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5月1日
書記官陳淑芬┌───────────────────────────┐│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25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189│├──┼──────────┼───────┼──┼──┤│0002│臺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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