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司催字第2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催字第269號聲請人 劉俞伶 上列聲請人劉俞伶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劉俞伶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經聲請人「簽章」之聲請狀正本。
二、表明聲請公示催告股票之「完整證券編號(含檢碼)」、「股數」。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司催字第26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12月1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催字第269號聲請人 劉俞伶 上列聲請人劉俞伶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劉俞伶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經聲請人「簽章」之聲請狀正本。
二、表明聲請公示催告股票之「完整證券編號(含檢碼)」、「股數」。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