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760號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760號

原告 蔡孟臻

被告 張坤智

上列被告因加重詐欺等案件(113年度訴字第98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 王義閔

法官巫美蕙

法官鮑慧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

書記官方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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