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簡易庭(含朴子)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099號民事調解筆錄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099號

聲請人 馨琳揚 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明良

代理人 王郁雯

相對人 蔡冠宇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小調字第1099號聲請調解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下午3時28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官羅紫庭

書記官江柏翰

通譯池冠儒

調解委員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王郁雯

相對人蔡冠宇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7,000元整。給付方法:自民國114年10月15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按月於每月15日前給付2,000元,及115年1月15日給付1,000元,如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並願加付4,000元違約金。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王郁雯

相對人蔡冠宇

調解委員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記官江柏翰

法官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

書記官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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