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96年度中簡字第2733號民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中簡字第2733號
原   告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96年5月8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拾伍萬貳仟元,及依附表所示票面金額
分別自附表所示之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
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仟捌佰陸拾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
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其執有由被告簽發,付款人均為寶華商業銀行豐
原分行,面額共計新臺幣(下同)352,000元,如附表所示
之支票11紙(以下簡稱系爭支票),詎於附表所示之提示日
分別向付款人為提示後,均遭退票,屢經催討仍置之不理,
為此本於票據關係請求被告給付本件票款等語。並聲明:如
主文第1項所示。
三、被告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之事實,業據其提出系爭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11
紙為證,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
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是依本院調查之結果,堪信原
告之主張為真實。
(二)按在票據上簽名者,依票上所載文義負責;發票人應照支
票文義擔保支票之支付;又執票人向支票債務人行使追索
權時,得請求自為付款提示日起之利息,如無約定利率者
,依年利六釐計算,票據法第5條第1項、第126條、第133
條分別定有明文。從而,原告本於票據法律關係,請求被
告給付352,000元,及依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分別自附表所
示之提示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之利
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3,860元,由敗訴之被告負擔。
(四)本件為本於票據有所請求而涉訟之簡易訴訟所為被告敗訴
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職
權宣告假執行。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2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楊國精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2  日
書記官
附表:
┌──┬───┬────┬────┬────────┬─────┬────┬─────┐
│編號│發票人│發票日│提示日│票 面 金 額│付 款 人│帳號│票據號碼│
├──┼───┼────┼────┼────────┼─────┼────┼─────┤
│1│乙○○│95年03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2│乙○○│95年04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3│乙○○│95年05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4│乙○○│95年06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5│乙○○│95年07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6│乙○○│95年08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7│乙○○│95年09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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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95年10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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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95年11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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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95年12月│96年02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27日││行豐原分行│5││
├──┼───┼────┼────┼────────┼─────┼────┼─────┤
││乙○○│96年03月│96年03月│新臺幣32,000元│寶華商業銀│00000000│BB0000000│
│││10日│12日││行豐原分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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