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1274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司票字第1274號聲請人 簡瑟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ARCEGAWILMAMATEO( 瑋瑪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請具狀陳報本件本票有無請求利息?若有,請求利息之利率為何(聲請狀請求請求事項意旨不明)?中華民國113年10月25日橋頭簡易庭司法事務官任士慧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