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1年聲字第9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6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1年度聲字第928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晉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誣告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1年度執聲字第28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晉維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張晉維因誣告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等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刑等語。
二、按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又刑法第50條有關數罪併罰要件之規定,已於民國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自102年1月25日生效,原規定:「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經修正為:「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查受刑人如附表各編號所示行為後,刑法第50條已有前揭修正,經比較新舊法,新法使得易科罰金之罪,不因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併罰,致不得易科罰金,而取決於受刑人之決定,較有利於受刑人,自應適用新法規定。
三、經查,受刑人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36所示之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編號1至36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聲請書附表編號1、20、24、25犯罪時間應分別更正為「98年底某日至99年6月7日」、「100年3月11日」、「100年4月24日至100年年4月25日」、「100年2月20日至100年4月24日」),且各罪均為裁判確定前所犯,有各該刑事判決書附卷可憑。又受刑人所犯各罪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情形,茲據檢察官依受刑人就附表所示各罪請求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見卷附111年6月1日定刑聲請切結書),本院審核認其聲請正當,應依法定應執行之刑。
四、按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定有明文。乃因刑罰之科處,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考量人之生命有限,刑罰對被告造成之痛苦程度,係以刑度增加而生加乘效果,而非等比方式增加,如以實質累加方式執行,刑責恐將偏重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故透過定應執行刑,採限制加重原則,授權法官綜合斟酌被告犯罪行為之不法與罪責程度、各罪彼此間之關聯性(例如數罪犯罪時間、空間、各行為所侵害法益之專屬性或同一性、數罪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等)、數罪所反應被告人格特性與傾向、對被告施以矯正之必要性等,妥適裁量最終具體應實現之刑罰,以符罪責相當之要求。因此,法院於酌定執行刑時,應體察法律恤刑之目的,為妥適之裁量,俾符合實質平等原則(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626號裁定意旨參照)。
五、經查:㈠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分係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
殺傷力之槍枝罪、詐欺取財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強制(未遂)罪、誣告罪、侵入住宅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渠等罪質、侵害法益、犯罪情節等尚非均同,惟犯罪時間以在100年間居多,且以犯強制(未遂)罪為主;並審酌受刑人其犯上開數罪所反映人格特質之差異,所犯上開數罪之犯罪類型有別,於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亦有間、實現刑罰經濟的功能,暨數罪對法益侵害並無特別加重之必要,如以實質累加方式執行,刑責恐將偏重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參酌上揭最高法院裁定意旨,及編號1至3所示之罪,曾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聲字第138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編號4至22、23至24、25至36所示之罪,曾經本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分別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8月、1年11月;暨斟酌受刑人對本件定應執行刑表示之意見略以:受刑人希望合併定應執行刑能符合比例原則0.66,其所定之刑期為6年內,才能較快假釋等語(見本院定應執行刑案件陳述意見狀)等一切情狀,在附表所示各罪宣告刑總和之上限等內、外部性界限,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罪,其所受有期徒刑2年部分,形式上雖已執行完畢,然附表編號1至36所示之罪,均係在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判決確定前所犯,合於數罪併罰要件,依上揭說明,仍應就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合併定應執行刑,該有期徒刑2年部分,則屬於就所定應執行刑執行時應為如何折抵之問題。
㈡至受刑人於陳述意見狀表示尚有其他案件(見陳述意見狀附
表一)未在本件合併定刑之範圍內云云。惟不告不理為訴訟上之原則,定應執行刑之裁定亦同,法院於受理定應執行刑之案件時,應受聲請人聲請範圍之限制,不得就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審酌。是法院辦理定執行刑之聲請案件,於法應受檢察官聲請範圍之限制,法院無權擅將另案所宣告之刑逕予列入定應執行之範圍而考量之,縱發現受刑人另犯未經聲請定應執行之他罪,合於數罪併罰之要件,亦僅屬檢察官是否得再聲請原法院裁定更定其應執行刑之問題(最高法院98年度台抗字第751、623號裁定、98年度台非字第6號判決意旨參照)。是本院依法應受檢察官聲請範圍之限制,姑不論受刑人於陳述意見狀所指其他案件與本件是否合於定應執行刑之要件,本件檢察官既未就受刑人於陳述意見狀所指其他案件與本件聲請案件併予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即非屬本院審究之範圍,無從與附表編號1至36所示之罪一併定其應執行刑,末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第50條第1項、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曾淑華
法官李殷君法官陳文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俞妙樺中華民國111年6月14日附表編號123罪名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詐欺取財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0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犯罪日期98年底某日至99年6月7日102年1月4日102年1月1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緝字第202號桃園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0019號桃園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001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案號102年度上更一字第27號105年度易字第123號105年度易字第123號判決日期102年6月28日106年6月7日106年6月7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桃園地院桃園地院案號102年度上更一字第27號105年度易字第123號105年度易字第1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2年10月15日106年10月24日106年10月24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是是備註新北地檢102年度執字第13070號桃園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5854號桃園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5854號編號1至3所示之罪,曾經桃園地院107年度聲字第138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桃園地檢107年度執更字第2704號)(已執畢)編號456罪名強制未遂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0年7月31日100年8月8日100年8月17日、100年8月19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789罪名強制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犯罪日期100年9月24日100年10月8日100年10月4日、100年10月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101112罪名強制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1日100年11月5日99年10月間、100年5月7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131415罪名強制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1月間、100年3月7日、100年3月8日100年5月18日至100年6月3日100年6月12日至100年6月1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161718罪名強制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100年7月間至8月間100年7月間、100年8月24日100年7月間至100年8月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192021罪名強制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9月犯罪日期100年11月3日100年3月11日100年7月初某日、100年7月7日至100年7月8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否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222324罪名強制未遂罪誣告罪誣告罪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年6月間至7月間99年12月27日100年4月24日至100年4月25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10年度台上字第6051號110年度台上字第6051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12月15日110年12月15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否否(得易服社會勞動)否(得易服社會勞動)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6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21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221號編號4至22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編號23至24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編號252627罪名強制未遂罪強制罪強制罪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年2月20日至100年4月24日100年8月14日100年3月26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編號25至36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編號282930罪名強制未遂罪強制未遂罪強制未遂罪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100年5月11日、100年5月30日、100年6月9日100年10月13日100年3月31日、100年6月8日、100年7月22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編號25至36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編號313233罪名強制未遂罪侵入住宅罪侵入住宅罪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0年7月2日100年6月21日100年8月22日至100年8月23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編號25至36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編號343536罪名侵入住宅罪公司法第9條第1項前段之未繳納股款罪強制未遂罪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6月犯罪日期100年10月8日100年2月16日100年1月7日至100年4月21日偵查機關年度案號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新北地檢100年度偵字第25306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110年8月1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院最高法院臺灣高院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110年度台上字第605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確定日期110年8月16日110年12月15日110年8月1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是是是備註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220號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195號編號25至36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400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