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示 判 決 筆 錄 100年度北簡字第4598號
法定代理人 李憲章
訴訟代理人 張婷
蔡惠婉
被 告 胡幸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經台灣板橋地方法院移送前來
,於民國100年10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同年月31日下午5時在本
院臺北簡易庭第1法庭公開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羅富美
書記官 方蟾苓
通 譯 何曉瀅
朗讀案由兩造均未到
法官朗讀主文宣示判決,並諭知將判決主文、所裁判之事實及其
理由要領,記載於後: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萬元。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肆仟捌佰玖拾元,由被告負擔其中新台幣壹仟元
,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陸萬元為原告預
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要領
甲、程序方面:
本件原告經合法通知,未於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查無民
事訴訟法第386條所列各款情事,爰依被告聲請由其一造辯
論而為判決。
乙、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訴外人 蔡東和 邀同被告為連帶保證人,於民國83
年1月10日起向原告請領信用卡使用,依約人蔡東和得在原
告之特約商店記帳消費,但應於每月繳款截止日前向原告清
償,逾期應另給付按年息19.71%計算之利息,詎蔡東和持
卡消費,但未依約清償,積欠本金409,541元、利息33,451
元,及自96年3月4日起按年息19.71%計算之利息未付,為
此依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等語。對被告之答
辯陳述:退保生效前主債務人發生之債務,保證人應負連帶
清償責任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442,992元,及其
中409,541元自96年3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19.71%計
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蔡東和是伊弟弟的同學,伊雖於83年1月10日簽
立保證書同意擔任蔡東和之連帶保證人,但原告多次提高信
用額度均未以電話或書面照會被告,故被告不負清償責任,
伊不可能擔保50萬元之額度,伊一年的薪水都不夠等語,資
為抗辯。並聲明:㈠原告之訴駁回。㈡如受不利之判決,願
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查原告主張:蔡東和於83年1月10日,以被告為連帶保證人
,向原告請領信用卡(下稱系爭信用卡)使用,蔡東和持卡
消費,積欠本金409,541元及利息未付之事實,業據其提出
聯合信用卡申請書、信用卡約定條款、保證書、歷史帳單查
詢表為證(見板橋地院卷第5至13頁),且被告對於保證書
上連帶保證人欄上其簽名為真正並不爭執,堪信為真實。
四、次查,蔡東和邀同被告為連帶保證人,於83年1月10日填寫
之保證書書上,載明「連帶保證人…願就信用卡申請人蔡東
和…持有貴行之…信用卡期間(包括繼續換卡後持卡期間)
發生之一切債務負連帶保證人責任....」,有保證書附卷可
稽(見板橋卷第6頁)。系爭信用卡到期後,原告未通知連
帶保證人即被告,即多次繼續換發新卡予蔡東和之作法,雖
有不當,但被告既多年來亦未通知原告終止保證契約,仍需
受兩造間上開保證約定之拘束,被告自應對原卡換卡後所生
之債務負連帶保證責任。是被告辯稱其對換發卡後之債務不
負清償責任云云,尚非可取。
五、惟查,系爭信用卡於83年1月10日之原始額度為6萬元,原告
嗣後經多次變更,復於92年9月間將額度從30萬元變更為50
萬元等情,為原告所自承,且就信用卡申請書觀之,其審核
欄記載6萬元等語(見板橋卷第5頁),堪信屬實。被告辯稱
:原告歷次提高蔡東和之信用卡額度均未通知被告等語,原
告復未能舉證證明曾通知連帶保證人即被告,堪認原告係未
通知被告即多次提高持卡人蔡東和之信用卡額度,又未將蔡
東和之歷次帳單寄給被告,自不應使連帶保證人之保證範圍
在不知情之情況下無限制之提高,應認被告之保證責任仍應
以原始額度即6萬元為限。
六、從而,原告依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6萬元範
圍內,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原告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為無
理由,應予駁回。
七、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係就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訴訟適用簡
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同法第389條第1項第3款規
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被告 陳明 願供擔保聲請宣告免為
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當擔保併宣告之。
八、本件為判決之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並所提證
據,經審酌後,認均與本件之結論無礙,爰不再一一論述,
併予敘明。
九、結論: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依民事訴
訟法第79條、第389條第1項第3款、第392條第2項,判決如
主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
書記官方蟾苓
法官羅富美
計算書:
項目金額(新臺幣)備註
第一審裁判費4,850元
合計4,850元
上列筆錄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庭(臺北市○○○
路○段○○○巷○號)提出上訴狀(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0年10月31日
書記官方蟾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