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度消債更字第33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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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3年消債更字第3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30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消債更字第33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謝雅雯 上列聲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證明到院。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之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美利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3年9月30日
書記官賴惠美附表:
㈠說明聲請人「個人」目前每月必要支出之費用(含扶養費)?
並「盡量」提出相關費用支出單據(如:購買生財器具之收據、稅賦開支、瓦斯費、水電費)。另是否提列支出扶養李○靖、張○琴之費用?如是,請說明其子女人數?其他扶養義務人(子女)就扶養費之支出情形?須由聲請人負擔扶養之理由?並提出提出李○靖、張○琴之民國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最近1個月申請之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㈡說明聲請人是否有其他兼職收入?如有,請一併陳報薪資證明,若無,亦請說明之。
㈢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診斷證明書所載,聲請人因「甲狀舌骨癌以及右頸腫瘤」於101年12月27日進行切除手術。
請說明聲請人目前之治療情形?每月回診次數?所需醫療費用、回診之交通費用?及固定回診之醫院?另就上開病症所領取之保險理賠金額?並提出相關資料。
㈣目前有無強制執行事件繫屬於法院?若有,請敘明執行案號,並請提出執行命令影本等。
㈤說明以聲請人為要保人、被保險人投保之保險公司名稱?投保
之名稱、種類?現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每月繳納保險費金額?又現存保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並提出相關資料。㈥說明聲請人於聲請前2年(即至103年9月18日止)財產變動
狀況(含有償、無償行為所生之變動,如所變動者係不動產所有權,並應詳為表明不動產之地號、建號),如係因償債而變動者,並提出負債證明文件。
㈦出聲請人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
摺(含證券存摺)完整影本(須附完整清晰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自101年1月1日起迄今之交易明細;如無法補登,仍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
㈧說明配偶李○強目前之收入來源?每月薪資?聲請人與配偶就
子女扶養費之分擔情形?每月各實際支出之扶養費?並提出子女之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㈨說明聲請人謝雅雯、配偶李○強、長女李○○、次女李○○及
受扶養權利人李○靖、張○琴有無領取任何補助金(如:低收入戶、房租補助、教育補助或老人津貼)或其他社會福利津貼?期間、數額?並提出相關證明。
㈩提出聲請人所有之汽、機車行照影本。如無交通工具者,仍應說明之。
聲請人之更生償還計畫草案。
聲請人名下全部股票之明細。
聲請人最近五年內從事國內外股票、期貨、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投資交易明細及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