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簡易庭110年度士簡字第460號民事裁定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士簡字第460號
原   告  李牧耘
上列原告與被告 范弈博 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原告起
訴時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30,000,000元,應繳第一審裁判費276,000元,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
日內向本庭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7  日
         士林簡易庭法 官 莊明達
上列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17  日
              書記官 王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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