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261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26181號債權人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孝信 債務人 陳品江 即豪美汽車美容工作室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陳品江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2618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9月17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26181號債權人中興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孝信 債務人 陳品江 即豪美汽車美容工作室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陳品江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中華民國107年9月17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