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度簡上字第12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4年簡上字第1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8月14日

裁判案由:清償借款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簡上字第122號上訴人 陳思庭 被上訴人 李瑞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黃欣怡以上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8月14日
書記官陳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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