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建字第5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建字第5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2月23日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建字第58號原告 井思棋 即鑫鑫實業行被告 蘇峻民 即聚億土木包工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䊹伊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
書記官王美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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