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51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一八八號
原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訴訟代理人丁○○
乙○○送達代收人丁被告 孫世曜 即新盛織物商行
丙○○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明輝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
書記官王苑琛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518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五一八八號
原告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訴訟代理人丁○○
乙○○送達代收人丁被告 孫世曜 即新盛織物商行
丙○○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明輝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二日
書記官王苑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