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重易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稅捐稽徵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重易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1月6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高文淵
法官林鈺琅法官饒金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春森中華民國96年11月6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重易字第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稅捐稽徵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重易字第1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11月6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高文淵
法官林鈺琅法官饒金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春森中華民國9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