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2370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促字第237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21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促字第23704號債權人弘傑纖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坤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巨昆展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債權人弘傑纖維有限公司聲請狀漏蓋公司章,請具狀補呈公司章之印文。
㈡提出債務人巨昆展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 黃崇禮 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書記官施玉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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