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度消債更字第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7年消債更字第155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消債更字第155號聲請人甲○○代理人 林勝木 律師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文件到院,逾期未補者,即駁回更生之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更生,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97年6月16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馮保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6月17日
書記官王立梅附表:
一、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前,曾利用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事件無擔保協商機制,與各債權銀行成立協商之證明文件(除已提出之無擔保債務還款計畫書外,並請提出協商成立簽定之協議書,須有簽章,如已遺失或欠缺當事人簽章,請向金融機構申請補發)。
二、陳報自協商成立起至聲請日止,各期清償之金額及證明,並註明自何時起未能清償,其未能清償之具體原因及理由為何(例如生病、薪資驟減、非自願性失業等)?並提出未能清償之相關證據,及說明日後如何還款。
三、聲請人本人、所列扶養之親屬及聲請人之配偶所有之汽機車之行照影本或其他車籍證明資料。若無任何相關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四、聲請人所投保之全部商業保險契約(含以本人、父母、子女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人壽保單及儲蓄性、投資性保單等),敘明各保險契約有效期限及每期保費金額、繳費時間,並提出保險契約影本。
五、陳報有無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等資料(如有股票則請提出該股票集中保管存摺或陳報發行公司之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主營業處所在地;若無任何股票、存款或其他投資資料,仍應以書面說明)。
六、95、96年度聲請人之每月薪資金額,請提出收入證明(例如:薪水帳戶存摺影本等資料)。
七、聲請人現居之嘉義縣六腳鄉之處所為何人所有?與所有人之關係為何?
八、聲請人受扶養人 黃再有陳瑞香 之之最新全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九、聲請人所扶養之親屬黃再有、陳瑞香及聲請人之配偶 陳郁文 最近二年之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財產清冊及收入證明(例如:薪水帳戶存摺影本、扣繳憑單、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等),並提出財產狀況說明書(應提出其他土地、房屋、股票、存款等資料,如有土地房屋請提出登記謄本;如有股票、存款則請提出該股票或存款之證明文件資料)。
十、請具體說明聲請人之受扶養義務人黃再有、陳瑞香有何需受扶養之具體事實,及依法應共同分擔扶養義務之人數、分擔之比例及每月實際已支付之扶養費用若干?如由聲請人單獨扶養,仍應以書面說明。
十一、聲請人與配偶對受扶養人 黃美儀黃中智 如何分擔扶養費用,並提出相關文件以釋明。如由聲請人單獨扶養子女,仍應以書面說明。
十二、請陳報有無其餘非金融機構之債權人(包括民間債權人、地下錢莊等),並表明債權人之姓名或名稱(法人應註明法定代理人)、地址及債權之數額、原因及總類。如無其他債權人,仍應以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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