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29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簡上字第2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5月23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1年度簡上字第294號上訴人 蘇長生 被上訴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蔡友才 訴訟代理人 郭芊欣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林裕凱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2年5月23日
書記官黃獻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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