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拍字第43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96年度拍字第437號聲請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乙○○相對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為擔保債務,於民國(下同)94年5月11日,以其所有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3,03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其抵押權存續期間係自94年5月9日起至134年5月8日止,以擔保其本人對聲請人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清償,經登記在案。嗣相對人自94年5月13日起,向聲請人借款三筆共計2,620,00
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至114年5月13日止陸續屆期,自借款日起按月攤還,如一次未履行,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相對人自96年4月28日起即陸續未依約繳納,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即視為全部到期,共計尚欠本金2,604,604元及如附表三所示之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借據影本及土地、建物登記謄本為證。
三、又本院於96年8月24日發函通知相對人於10日內就本件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該通知已於96年9月9日送達於相對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稽,相對人迄今未為陳述,本件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9月28日
簡易庭法官施錫揮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繕本,並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中華民國96年9月28日
書記官汪清文┌──────────────────────────────────────────────────────────────┐│附表一(土地):96年度拍字第437號│├──┬───────────────────────────┬─┬────────────┬─────────┬──────┤│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範圍│備考││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001│彰化縣│彰化市│ 牛稠子 │牛稠子│150│建│00│37│69.00│44/10000││└──┴───┴────┴────┴────┴────────┴─┴──┴──┴──────┴─────────┴──────┘┌─────────────────────────────────────────────────────────────┐│附表二(建物):96年度拍字第437號│├──┬───┬───────┬───────┬───────┬─────────────────┬────┬───────┤│編││││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號││││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9176│彰化縣彰化市中│彰化縣彰化市牛│鋼筋混凝土造14│8層:81.12;合計:81.1│陽台:9.45│全部│││││山路三段170號8│稠子段牛稠子小│層樓房│2│││││││樓│段150地號││││││└──┴───┴───────┴───────┴───────┴───────────┴─────┴────┴───────┘┌───────────────────────────────────────────────────┐│附表三:96年度拍字第437號││(自違約金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依下開利率10%,超過6個月者按下開利率20%計付違約金)│├──┬────────────┬───────────┬───────────┬───────────┤│編│本金金額│利息起算日│年利率│違約金起算日││號│(新臺幣)│(起至清償日止)││(起至清償日止)│├──┼────────────┼───────────┼───────────┼───────────┤│001│2,000,000元│96年5月29日│3.36%│96年6月30日│├──┼────────────┼───────────┼───────────┼───────────┤│002│520,000元│96年6月13日│3.78%│96年7月14日│├──┼────────────┼───────────┼───────────┼───────────┤│003│84,604元│96年4月28日│18.25%│9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