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聲減更字第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30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更字第5號聲請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本院於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以九十六年度聲減字第一二二九號裁定後,受刑人不服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以九十六年度抗字第一0五八號裁定撤銷後發回本院,本院更為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一、三、四所示各罪,均減刑如附表編號
一、三、四所示減得之刑,與附表編號二所示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違反麻醉藥品管理條例等案件,分別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及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已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附表編號一、三、四之犯罪時間,係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爰聲請予以減刑,並與不應減刑之附表編號二所示罪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第三項、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10月30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游士珺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林素霜中華民國96年10月31日附表: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㈠│㈡│㈢│㈣│├────┼──────┼──────┼──────┼──────┤│罪名│麻醉藥品管理│肅清煙毒條例│肅清煙毒條例│槍砲彈藥刀械│││條例│││管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6月│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3年6│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月││││以銀元三百元││││││即新臺幣九百││││││元折算一日。││││├────┼──────┼──────┼──────┼──────┤│所犯法條│修正前麻醉藥│修正前肅清煙│修正前肅清煙│槍砲彈藥刀械│││品管理條例第│毒條例第5條│毒條例第9條│管制條例第10│││13條之1第2項│第1項│第1項│條第3項│││第4款││││├────┼──────┼──────┼──────┼──────┤│犯罪日期│82年10月14日│82年10月間│82年10月14日│82年10月14日│├────┼──────┼──────┼──────┼──────┤│偵查機關│臺灣士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法院檢察署│法院檢察署│法院檢察署│├────┼──────┼──────┼──────┼──────┤│偵查案號│82年度偵字第│82年度偵字第│82年度偵字第│82年度偵字第│││8571號│24773號│24773號│24773號│├─┬──┼──────┼──────┼──────┼──────┤││法院│臺灣士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最││法院│法院│法院│法院││後├──┼──────┼──────┼──────┼──────┤│事│案號│82年度易字第│82年度重訴字│82年度重訴字│82年度重訴字││實││2628號│第68號│第68號│第68號││審├──┼──────┼──────┼──────┼──────┤││判決│83年1月25日│83年9月29日│83年9月29日│83年9月29日│││日期│││││├─┼──┼──────┼──────┼──────┼──────┤││法院│臺灣士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法院│法院││確├──┼──────┼──────┼──────┼──────┤│定│案號│82年度易字第│82年度重訴字│82年度重訴字│82年度重訴字││判││2628號│第68號│第68號│第68號││決├──┼──────┼──────┼──────┼──────┤││確定│83年4月13日│83年11月21日│83年11月21日│83年11月21日│││日期│││││├─┴──┼──────┼──────┼──────┼──────┤│合於96年│第2條第1項第│不符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第2條第1項第││罪犯減刑│3款│第3條第1項第│3款│3款││條例││7款│││├────┼──────┼──────┼──────┼──────┤│減刑後之│有期徒刑3月│不得減刑,刑│有期徒刑1年9│有期徒刑6月││刑期│,如易科罰金│期維持有期徒│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三百元│刑12年││以銀元三百元│││即新臺幣九百│││即新臺幣九百│││元折算一日。│││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