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35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35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賭博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易字第350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永建
劉家俊鍾志祥林子翔陳佑民鄒瑞祥 許德亭 上列被告等因傷害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就被告等人所涉傷害罪嫌部分,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就此部分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2年3月8日
刑事第十庭法官黃家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譚系媛中華民國1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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